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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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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2 20: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经学院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为198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5日24:00,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对照《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见附件2)如实填写《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签字部分,须为本人手写,填写完毕扫描为电子版(PDF格式),与《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PDF格式)共同打包压缩(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并注明学历层次、专业、专业方向和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在报名截止前发送至lhzyrsc1960@163.com。压缩文件要求命名为: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因个人信息修改或改报其他岗位导致重复投递的,报名信息以学院邮箱最终记录为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28日,学院人事处初审应聘人员资格,符合相应基本条件者,资格初审通过,2024年7月29日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请登录学院官网进行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信息不得更改,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因个人失误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导致资格初审无法通过,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8月3日至4日(9:00至17:00)。

(2)地点: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双面打印)原件一份;

③一寸蓝底照片2张,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④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专业方向和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

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⑥应聘专职辅导员(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盖章的党员证明原件一份;

⑦有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

注:资格复审阶段应聘人员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治面貌证明需上交原件且不予退还。

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现场确认,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

(4)报名缴费及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收取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者或在后续招聘环节中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应聘资格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且完成报名缴费的应聘人员,凭缴费记录现场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5)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报考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不足3:1的岗位,由学院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以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岗位,由学院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课程讲授、专业知识测试、现场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确定与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进行公布。

(三)体检

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学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学院组成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对有工作经历的,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有国外留学经历的,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院相关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环节中有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备案、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甘肃开放大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对甘肃开放大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海外留学生、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本次招聘在学院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五)我院将适时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一经发布,视为告知。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避免因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无法取得联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延误。

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68480

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931-7610325

附件: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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