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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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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3 20: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是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的一所多门类、多学科的综合性公办高等学校,是宁夏 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首批进入全国 200 所优质高 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获批全国 56 所 “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现为教育部首批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 “首批职业院校 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宁夏首批 “互联网+教育”示范校,是国 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 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培 训基地。

当前,学校建设宁夏职业技术大学,经教育部同意已纳入宁 夏回族自治区高校设置 “十四五”规划。

期待您的加入,共同见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的 发展。

一、招聘原则

(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二)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

(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 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16 名。具体招聘岗 位、条件等详见《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 2024 年第二 批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 1)。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 义制度;

3.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 2024 年第二批自 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 1 )中招聘岗位要 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关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 40 周岁以下的应为 1983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人员,年龄要求 45 周岁以下的应为 1978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人员, 以此类推,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 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非 2024 年应届毕业生;

8.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 试用期)的;

11.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方式

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进入面试环节,择优录取。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截止时间 为 8 月 20 日;根据第一阶段招聘情况,实时组织第二阶段报名。

2.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提交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国内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和学科成绩表; 国(境)外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自荐材料等扫描件。

提交材料要求:将提交材料命名为招聘部门+岗位名称+姓名 发送至 nzszk@qq.com 电子邮箱。

(二)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 7 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

2.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 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 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 电话要保持畅通, 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招 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复审时间、地点和提交资料要求。资 格复审后开展面试。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面试形式、 内容:面试实行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 的方式。试讲时间 15 分钟,回答问题 15 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报 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教育 教学能力等。 回答问题主要测评面试人员与岗位有关专业知识、 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当本岗位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均低于 60 分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 时,经加试后确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 140 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在规 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学校 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 1 次复检, 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 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调阅人事档 案、到应聘者毕业院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学历学 位, 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 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问题、有不良政治或诚 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 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 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取消招 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 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对 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干 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 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 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工作纪律及要求

(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 和管理下进行。

(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 在我校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并及时告知应聘者。

( 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 由我 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 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 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 五)招聘过程中,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 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该岗位不再递补。

( 六)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在学 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 七)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

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及相关规 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 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951-2135040

邮箱:nzszk@qq.com。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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