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市舞蹈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为适应学校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数: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各岗位共2人,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此限制。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任职要求
| 备注
| 1
| 语文
老师
| 1人
| 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师范类),研究生毕业者优先;
持有相应科目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对所授课程有深入研究,具有较丰富的中职语文教学经验,担任过备课组长、教研组长者优先;
有学科竞赛经验者,或在区级以上讲课、说课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优先;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 编制内录用
| 2
| 出纳
| 1人
| 具备财务从业资格,通过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优先;
熟练掌握EXCEL等相关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和使用;
诚实守信、积极上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编制内录用
|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信息。请应聘人员登陆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招聘平台http://wxjw.sta.edu.cn:808/报名,不设其他报名渠道,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平台递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确保完整、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择优通知应聘人员考试。
3.考试
由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试,通过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定考察人选。未入选考察名单的,恕不另行通知。
4.考察
由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组织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
5.体检
人员自行前往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老师、易老师
联系电话:62757585
监督电话:62087857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
2024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