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金塔县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录岗位、人数和职责
此次计划招聘消防工作人员2名,具体计划详见《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聘的消防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纳入县级财政全额保障供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大队统一领导下,协助开展财物管理、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金塔县内户籍;
5.符合征兵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详见《岗位简表》;
7.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8.年满20周岁,不满35周岁(1989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防火监督岗消防文员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协助档案整理、移交、查阅等工作。
2.会计岗位要求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性格开朗,工作积极,细致耐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10:00至8月9日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金塔县金航大道37号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15293740166(13659375866),0937-4410119
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简表”,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红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明材料2份;
5.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记录和其他相关材料。
7.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和体型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体型测试,资格审查和体型测试合格者方可予以报名。
体型测试标准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身高cm-110cm。
(三)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笔试:从公共基础、行政能力测试、申论、专业题等方向进行综合卷命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5X10米折返,女子项目为800米跑、平板支撑、1分钟跳绳。体能测试三项成绩最终折合成百分制计取,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5X10米折返,女子800米跑、平板支撑、跳绳三项比例为4:3:3。
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4。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体能成绩三项折合百分制得分*30%+笔试成绩百分制得分*7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至1:2。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的综合成绩较高者确定进入政治审查环节人员。
(四)政治审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进入政治审查环节,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10.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政治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体检时间、地点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
(六)人员确定和公示
在通过政治审查和体检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塔在线、金塔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人员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试用期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2.建立后备补录人员库(从面试但未被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后备期1年。1年内因政治审查、体检不合格,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补录。
五、福利待遇
1.入职后,根据相关规定评定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统一保障被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在规定范围内,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部分优待政策。
3.工作出色者给予相应表彰奖励,并按照内部文件发放相应奖金,鼓励消防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并提供便利条件。
4.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表现优秀者按规定享受内部疗养等福利待遇。
5.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6.试用期工资按实际工资80%发放。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应聘人员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的安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应聘人员,除现场取消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