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财务、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1.凤凰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1人(从事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2.凤凰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从事财务工作,持有会计从业证或有财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3.凤凰乡防贫监测信息员2人(从事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条件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辖区户口优先。
(二)岗位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4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大局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有较好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无酗酒及其他不良嗜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凤凰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凤凰乡岗位招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3.报名地点:凤凰乡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由凤凰乡人民政府决定进行相应的面试、技能考核。根据各项考核考评成绩决定录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凤凰乡人民政府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在原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及犯罪行为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取消其作为被考察人的资格。
(四)确定聘用人员
确定招聘人员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按自治县人事劳动部门编外合同工规定工资标准发放及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薪酬待遇按规定工资标准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凤凰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咨询。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人民政府凤凰街上
联系电话:0778—6108222、15777898156
联系人:李舒宇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凤凰乡人民政府。
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