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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兴安岭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3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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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21: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大办文〔2019〕67号)、《新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新办文〔2020〕3号)文件规定和新林区人民医院实际,为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计划招聘1个岗位3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2024年新林区人民医院“绿色通道”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执业医师资格条件;

(四)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9日后出生)

(六)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七)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在读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工作由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新林区政府网站(http://www.dxal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报考人员可查阅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新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0457-3181079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如下:

(1)考生需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期1寸照片2张(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照片背面需标注考生姓名);

(3)下载并用A4纸打印《新林区2024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黑色碳素笔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主要简历从高中起填写,简历时间不得间断,签名必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

(4)在职人员(含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附件3);

(5)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秩序、伪造学历及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缴费标准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取最高成绩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招考环节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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