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温州市瓯海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服务于温州南陆港枢纽工程开发建设。为加快公司实体化运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岗位
(一)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专业匹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职称、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及其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11时至2024年8月19日11时。
网址: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04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8月12日11时—8月20日11时。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签署《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前承诺书》(附件3)。
2.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及报名表中涉及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证书真伪查验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8月21日8时—8月24日8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8月24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命名整理(附件4),材料扫描件及文档资料打包上传至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原件和复印件于面试前交工作人员复核。
3.咨询电话:0577-86119751,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满分100分)*6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进行考察。笔试满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评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实际业务能力、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对其工作能力素质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其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四)所有岗位总成绩总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参照最新浙江省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均在同一个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二)薪酬待遇按照瓯海区国企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才储备库
本次考试将建立人才储备库,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自招聘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人才储备对象的总成绩不低于60分。当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公司集体研究、报区国资办审批后,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察、公示后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录用名额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三)有关笔试、且面试成绩高于面试分及格线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拟聘用人员录用后,应无条件服从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统一调配和工作岗位安排。
(五)本次聘用对象用工形式为国有企业正式合同制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凡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南陆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