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9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人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9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采取面谈+考察方式直接引进,不占用本次引进岗位名额。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择优引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本次招聘中按“两个同等对待”执行。
(四)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其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新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引进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inglu.gov.cn)本次引进的各环节信息均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网址:http://www.szpinglu.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至8月25日18:00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在《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等),由引进人才领导组研究认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认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至8月26日18:00
资格初审由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26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8月26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至8月27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过程中如遇网站技术问题请与电话:0349-5919066联系解决。
2.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8月27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费用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名序号+联系方式”命名的PDF格式文件)发送至zzb6690183@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349-5919066。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开考比例
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达1:5的,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引进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1:1的,要相应核减引进名额,使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达到1:1,如引进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1的,取消该引进岗位和名额,并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电话:0349-5919066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引进其它环节使用。
(二)笔试
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进行笔试环节。
笔试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承办。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医学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引进人才领导组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公告的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朔州市平鲁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岗位要求的相关执(职业)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出具的专业认定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笔试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若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1次)。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面试、考察、聘用资格。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有笔试成绩的岗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有笔试成绩的岗位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的结果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由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一次。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经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政策。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要达到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借调或者调动。
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引进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七)待遇
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照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级职员待遇。符合《关于平鲁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平发〔2021〕27号),引进到平鲁区属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五年。对本地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期限三年。服务期内擅自离职、通过借调、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地工作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公开引进的相关信息均在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客观公正,人才引进工作接受朔州市平鲁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349-5919066
监督电话:18834916868(平鲁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
附件:
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组(借章)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