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投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注册资本1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矿产品、建材和化工产品批发销售(以沥青、建材、交安设施、路用新材料为主);大宗商品集中采供、仓储运输;采购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交投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辽宁交投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年满18周岁(2006年10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招聘的必备条件
(一)学历条件。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四)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五)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交投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人员须按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填写报名岗位和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1寸电子照片),报名登记表以PDF格式发送到招聘邮箱,报名时提供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信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扫描件材料,并发送至相应招聘邮箱:admin@lnjtwzmy.com。
(二)资格初审与笔试
1.资格初审和岗位匹配性筛选。由公司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与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按未通过资格审查处理。公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与应聘岗位进行匹配性筛选并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如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2,视为该岗位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
2.笔试。公司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筛选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司根据成绩汇总分析,分岗位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各岗位资格现场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进入资格现场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现场审查。
(三)资格现场审查
资格审查范围包括应聘者本人及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信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对因资格现场审查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
对于通过资格现场审查人员按照程序统一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应聘者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公司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拟考察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记录。根据需要,考察与体检环节的先后顺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七)拟聘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ln.gov.cn/)、辽宁省交投集团网站(http://www.lnjttz.cn/)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司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报名应聘人员应留意网站公布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接受咨询的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电话:024-2285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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