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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补充招聘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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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5: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发展及科室用人需求,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0名药学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专业: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二)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四)取得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证者优先。(五)身体健康。

二、待遇福利

(一)入职后即缴纳社保,有备案制身份享受六险二金;

(二)入职后可享受用餐福利,早餐1元、午餐2元、晚餐1元;

(三)提供宿舍或租房补贴;

(四)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可转为备案制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待遇;

(五)入院工作满1年,可享受带薪休假;

(六)每年享受一次职工免费体检;节日、生日享受工会福利。

三、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开始,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招录。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附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486434119@qq.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类别名称”。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要求同上)递交至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笔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情况,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若出现因故不能签订聘用合同,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经过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招聘监督电话:0993-2051015(纪检办公室)

招聘联系电话:0993-2051336(人力资源部)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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