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8|回复: 0

2024年屯昌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公告

[复制链接]

1044

主题

1046

帖子

1740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740
发表于 2024-10-30 15: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实我县基层工会力量,扩大劳动就业,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建设,根据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琼工联〔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3、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屯昌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热爱工运事业。

(二)资格条件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女不限,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专业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

2.具有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2年及以上服务经历的;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文秘、心理学或法律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5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6.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7.有党群工作经历者的;

8.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及在档困难职工子女的;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未毕业生(包括有劳动关系而未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岗位及待遇

1.具体招聘岗位和待遇详见附件1。

2.岗位待遇及来源: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待遇水平参照《屯昌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管理办法》,并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其他待遇。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复审、面试、公示综合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s://tunchang.hainan.gov.cn/tunchang/index.html)、屯昌县总工会网(https://www.hnszgh.org/hn-web/?orgId=14)和屯昌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09:00—2024年10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不开设培训班。报名网址:https://hzrl.ikaowu.com/,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需要上传的报名材料如下(图片上传要求:以电子扫描件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3.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蓝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户口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验证);

(6)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里下载)

(7)党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委开具的证明);

(8)可享受优先考虑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告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审核不通过,请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报名信息及补充材料,并在报名期限内重新提交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报名期间内及时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0月15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10月15日17时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则递减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有关注意事项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s://tunchang.hainan.gov.cn/tunchang/index.html)、屯昌县总工会网(https://www.hnszgh.org/hn-web/?orgId=14)和屯昌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考试工作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2)形式和内容

采用纸质笔试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及工会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

统分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屯昌县总工会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计划招聘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招聘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1)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事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果放弃面试,请于面试前两天书面递交“放弃面试说明”,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确定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屯昌县总工会网站公布。

(四)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未能按要求参加政审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屯昌县总工会网站公示。

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总工会与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工作。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其他事宜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公告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98-32680860

监督电话:67812851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1.屯昌县总工会2024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2.屯昌县总工会2024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年颁布)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6.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4 02:40 , Processed in 0.32145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