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江西省公务员局、江西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江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殊职位招录工作。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本次人民警察特殊招录计划共45名,其中:
(一)网络安全技术职位17名;
(二)特战(含突击、狙击、搜排爆,下同)职位26名;
(三)非通用语职位2名。
具体职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7:00;
(二)打印准考证:专业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7:00,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31日9:00至11月1日17:00;
(三)专业测试:10月26日、10月27日、11月2日;
(四)突击、狙击职位资格预审:10月27日;
(五)公共科目笔试:11月3日;
(六)公布笔试成绩:11月中旬;
(七)公布体能测评入闱名单:11月中旬;
(八)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11月中旬;
(九)面试:11月底前;
(十)体检:12月上旬;
(十一)职位选择:12月中旬;
(十二)考察、公示:12月底前;
(十三)录用审批、备案:12月底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特战职位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9.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战职位中突击职位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狙击、搜排爆职位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特战职位应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本人或家庭成员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的报考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13日。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1.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不收取考生考试报名费用。除省公安厅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为合并职位,报考时不明确具体工作单位,报考人员按职位名称进行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提交报考确认后,不得变更报考职位。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2.资格预审。本次考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除突击和狙击职位外,网上报名后,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考录或被取消考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
突击和狙击职位的报考人员,资格预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有关要求详见《2024年度江西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战职位人民警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资格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其中,专业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7:00;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9:00至11月1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如因违反相关事项,导致影响考录或被取消考录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专业测试
网络安全技术职位报考人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特战职位报考人员需参加实战技能测试;非通用语职位报考人员无需参加专业测试。
测试范围以相应测试大纲为准,测试大纲详见附件2至附件3,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网络安全技术职位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10月26日上午 9:00—10:3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1月2日下午 14:30—17:30
2.特战职位
实战技能测试时间:10月27日 8:00—16:30
专业测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网络安全技术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计划录用数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名单。
特战职位实战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计划录用数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员名单。
确定入闱专业技能测试和公共科目笔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网络安全技术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和特战职位实战技能测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入闱人员名单于10月31日前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专业测试成绩。
(四)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特战职位只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笔试;其余职位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论试题为行政执法类。
2.笔试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4年11月3日下午 14:00—16:00 《申论》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合成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合成成绩总分为100分,特战职位实战技能成绩为200分,其他各项单科成绩均为100分。合成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网络安全技术职位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特战职位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0%+特战职位实战技能成绩×50%×80%。
非通用语职位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合成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上述各项成绩及入闱体能测评、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数1:3的比例,按照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能测评。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视为面试合格。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设置多个面试小组分组共同完成面试的,考生最后面试成绩按一定修正系数和计算方法予以确定,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小组成绩×(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成绩÷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成绩)。公式中计算平均成绩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考生在面试小组的成绩现场予以公布。面试完成后,公布全部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网络安全技术、特战职位综合成绩=合成成绩×80%+面试成绩×20%;
非通用语职位综合成绩=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复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职位选择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职位选择。职位选择采取现场选择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合并职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对应的职位计划表中选择具体工作单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经选择,不得更改。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十一)政治考察
成功选定职位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工作根据职位选择结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公示及录用
考察结束后,由江西省公安厅按照规定程序,从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和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三)服务年限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考生在录用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如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疑问,可拨打以下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6日9:00—17:00。
(一)具体职位及政策咨询电话:0791—87288870;
(二)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4年度江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殊职位招录计划表
2.2024年度江西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战职位人民警察工作实施细则
3.2024年度江西省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技术职位专业科目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扫码查看附件)
江西省公务员局 江西省公安厅
2024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