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咸阳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受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部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10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6名,消防文员14名),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消防文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相关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岗位人才,经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后可以进一步放宽年龄要求。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判处刑罚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腰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等不适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缠访上访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和心理测试、驾驶技术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进行驾驶技术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由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体能成绩先后确定顺序,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顺序。综合成绩公布及笔试准考证领取等有关事项在第三方公司(http://www.xyfyrl.com.cn/)网上查询。
(一)发布招聘公告渠道:“陕西咸阳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1. 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启迪科技会展中心A座一楼;
3.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本人前来办理。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公布的应聘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身份证;
(3)户口本;
(4)学历证书;
(5)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须提供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复印件资料须提供2份)。
4.岗位合并:资格审查后,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为确保招聘计划全面完成,将该职位与其他职位进行调剂合并,报考该职位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履行相关手续予以调剂。
5.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方式和时间在第三方公司网站(http://www.xyfyrl.com.cn/)上发布。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论是否聘用均不予退还。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
1.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寸免冠彩照1张。体检标准: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消防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消防专业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结果。
3.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复测。
4.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第三方公司网站公布。
(四)驾驶技术测试
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按照驾照科目标准进行测试,驾驶技术测试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后续体能测试环节。
(五)体能测试
体检、心理测试及驾驶技术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1.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女子800米跑、跳绳、屈腿仰卧起坐。
2.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总成绩最高30分。成绩赋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
3.体能测试前所有应聘人员填写承诺书,承诺身体健康,对于隐瞒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任何伤害责任后果自负。
(六)笔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职业能力和消防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在第三方公司网站上公布。
(七)面试
1.体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对于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试、笔试两项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数不足1:2,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且不予招聘。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第三方公司网站上公布。
(八)政治审查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参加政治审查的人员需提供的资料:政审表(见附件)、个人征信证明(详细版)原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各2份。政治审查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进行复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再进行政审。
(九)公示
政治审查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第三方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聘用入职承诺书》(见附件),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培训、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与各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表现优秀者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转正后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原则上每月不少于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消防文员转正后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休息由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具体安排。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二)待遇
1.根据《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岗位、等级、工作年限相对应的工资制度,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五部分组成。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含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需从工资中扣除伙食费及被装等费用。
2.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政府专职队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2016元/月;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848元/月;培训、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政府专职队员每月工资不低于6400元(含社会保险),消防文员每月工资不低于为5400元(含社会保险);工资随任职年限逐年增加,各县市区工资略有差异,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3.根据工作需要和年龄变化,用人单位可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岗位进行调整。
(三)奖惩制度
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过程由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除体检、驾驶技术测试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收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聘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原件,准考证是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凭证,遗失不补。
(六)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
2.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检、心理测试、驾驶技术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等环节。
3.要求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