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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招募60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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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5: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见习政策,满足社区、企事业单位阶段性用人需求,同时帮助我区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能力,现面向全区公开募集就业见习人员,通知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根据《2024年赤峰市红山区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公告》的报名情况,计划招募就业见习岗位60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红山区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生);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调配;

3、符合招募职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募条件。

三、就业见习人员待遇

1、见习单位按月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标准为990元/月/人);

2、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毕业证复印件两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2、登记失业青年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两张;

3、申请见习人员到拟参加的见习单位报名(详见附件1),见习单位确定见习人员后汇总上报到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五、手续办理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10月21日-10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七、有关说明

1、不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仍属于未就业状态,见习经历不属于就业经历,对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不产生影响。

2、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监测户家庭、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的毕业生以及残疾毕业生优先。


赤峰市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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