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制外消防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条件:消防员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消防车驾驶员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4日。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的,学历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且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可享受相关政策的条件: 1、退伍军人报考的,面试成绩加10分。 2、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满1年的,面试加成绩加10分。 有重复加分情形的,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前期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人员招聘时解聘、辞职、开除、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不得报考; 6、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被辞退或开除的各类人员; 7、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消防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的方式招聘,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职位表》相关要求进行,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 6月12日,每天上午09:30--13:30,下午16:00--19:00。周六周天正常报名。 现场报名: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206室),市内可乘9路公交车开发区管委会站下车, 网络报名:请考生将报考所需资料(电子版文件夹添加压缩包+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2965427377@qq.com, 联系电话:0996—2119363、2119365。 提供资料: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20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消防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消防部门提供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消防车驾驶员的,还需提供B2及以上地方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10:00。 2、体能测试地点:巴州消防救援支队南苑路特勤站(市内乘坐4路、20路公交车到美克化工工业园站下车,对面即到)。 3、体能测试内容:按照开发区消防部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包括俯卧撑、仰卧起坐、折返跑(10米×5)、100米跑、1500米跑。 4、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穿运动服、运动鞋,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面试 1、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最低控制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10: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体能、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情况调剂补录,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九)培训 新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五、监督纪律相关要求 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和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由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6—2119363、2119365 监督电话:0996—2119165 附件: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