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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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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9 17: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宏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注册为准)是由德宏州和辖区4个县市(芒市、陇川县、梁河县、盈江县)财政局共同出资拟发起设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公司注册经营地址暂定为德宏州芒市财富中心,经营范围暂定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商务信息咨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委托贷款和以自有资金投资等。现因公司筹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经理1名,具体如下:一、选聘方式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德宏州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德办发〔2018〕20号),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择优录用。二、报名条件(一)报名者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有良好的职业和道德素养。2.资格要求(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金融行业和融资担保业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3)具备3年以上金融风险管理相关岗位经历或5年以上地方金融企业管理岗位经历;(4)具备担任5年以上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经历;(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3.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现役军人或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并退回人员。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三、选聘程序(一)发布选聘公告通过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他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二)报名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18:00止,每个工作日接受报名。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dhrzdbgs@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若邮件多次投递失败,请致电话:158-2367-8985(况女士)。3.邮件及报名材料要求(1)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总经理岗+应聘者姓名”。(2)附件1:应聘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信息表》应签字、扫描为PDF格式,该文件命名为“附件1.总经理岗+应聘者姓名”。(3)附件2: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称)证书(如有)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到同一个文件(若文件过大无法发送,可统一打包、压缩成文档),该文件(文档)命名为“附件2.应聘者姓名+个人材料”。4.符合报考要求且报名材料齐全的,选聘工作小组不再另行回复邮件;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进行提醒;若报名截止时,报名材料仍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5.请勿重复提交应聘材料,非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三)考试本次选聘拟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1.专业能力笔试报名截止后,由选聘工作小组根据选聘基本要求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并提交至选聘领导小组,选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筛选。资格审查通过的,选聘工作小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原则上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6:1,选聘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专业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技能测试及申论考试。2.综合能力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同时,选聘工作小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原则上进入综合能力面试环节的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选聘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无领导小组面试和半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面试考官由选聘领导小组与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共同组成。(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要求,选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综合分析比对,好中选优,经征求相关出资人意见和完成相关部门报备手续后,按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五)背景调查选聘工作小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背景调查,对其资格及简历的真实性、人事档案、违纪违法记录、征信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核实、评估。(六)确定拟选聘人员及体检1.选聘领导小组结合第三方专业招聘机构的评估报告和背景调查情况,经征求相关出资人意见和完成相关部门报备手续后,确定拟选聘人员。2.体检:选聘工作小组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拟选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项目体检,体检项目结合岗位选聘标准制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出结果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七)结果公示和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情况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四、聘用期限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并实行首任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企业董事会对聘用者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任,协议终止。五、考核评价与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考核评价与薪酬待遇按照《德宏州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德办发〔2018〕20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及<德宏州州管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20〕11号)执行,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六、纪律与监督(一)本次选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及团体的监督。(二)本次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全过程录像,选聘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将严肃查处。七、其他事项(一)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要求,此次不招录。(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1.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2.在笔试、面试、调查、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3.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4.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确为影响聘用的;5.其他违反公开选聘有关规定的;(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放弃说明);2.公示期满,仍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四)对未能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行电话通知。(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国有企业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六)未尽事宜参照《德宏州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德办发〔2018〕2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七)本公告由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应聘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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