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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提升学校中医药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学校成立福建中医药大学(尤溪)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因研究院发展需要,福建中医药大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药人才10名,提供学校和地方双重优厚待遇,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福建中医药大学(尤溪)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储备人员
| 10
| 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 工作地点:尤溪县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医药事业,热爱教育和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0时-2020年12月15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fjtcm.edu.cn),按系统要求注册报名(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考核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2.资格审查。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考核。
3.学校成立面试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体检,视同放弃资格。
5.公示。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校门户网站招聘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
五、服务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福建中医药大学(尤溪)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相应岗位。服务期间,其档案转至派遣公司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二)派遣期间薪酬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岐黄人才储备工程”实施办法》执行,同时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三)派遣周期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再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四)派遣期间取得博士学位的,并符合省人社厅考核录用条件的,可优先录用到学校及附属单位编制内。
(五)派遣期间应服从学校调剂,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解除派遣合同。
(六)符合三明市尤溪县人才政策的,可按以下政策申领相关待遇。
1.按照《尤溪县卫生人才发展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尤政文〔2019〕218号)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硕士研究生(第一年试用期除外,其它年度考核需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标准给予相应待遇:
(1)生活补助:给予发放生活补助10年,其中前5年,每月补助1000元,第6年起,每月补助2000元。
(2)安家补助:服务期限满5年仍然在岗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0万元,工作年限每增加5年,再补助30万元。
(3)返还学费:服务期满5年仍然在岗的一次性补助本科期间的学费。
2.从事临床工作的,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9〕14号)享受同职称人员目标年薪待遇:主任医师25万元,副主任医师20万元,主治医师15万元,住院医师10万元,医生(技师)目标年薪最高可超过核定的1倍。具体年薪核定数根据定性(基础)工分和定量(绩效)工分。
3.住房保障
(1)提供住宿:提供硕士研究生每人约20平方米/间廉租周转房,房租约2元/平方米/月。
(2)住房奖励: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尤政文〔2017〕336号),在尤溪服务满15年且达到副高职称的,本人书面承诺今后继续留在尤溪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的,县人才办从人才公寓或周转房中调剂出一套住房予以奖励。
4.其它待遇
(1)家属就业:协调解决家属就业问题、子女就学以及配偶户口迁入等相关事宜。
(2)骨干医生:规培结束后,在单位服务满5年,经考核优秀者确定为青年骨干医生重点培养。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591-22861107(人事处),0591-22861314(纪检监察室)。
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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