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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平潭海坛片区管理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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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16: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为区属人力资源服务国有企业,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托,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4名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文员。岗位职责为从事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服从领导,能够积极配合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法律法规不适合应录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
(5)有较好的文字书写水平,有适合机关文员的工作能力,能熟悉电脑操作,服从工作调配。
三、薪酬待遇
按海坛片区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并按学历区别对待(试用期工资参照转正后工资标准)。
四、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简历。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3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4日,根据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报名地点: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平潭县潭城镇翠园南路安置房4号楼3层)。
联系人:林晓云
联系电话:24138776  18950388891
                         平潭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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