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编委会议纪要[2021]2号文件精神,桃源县卫健系统拟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至各用人单位工作。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数量及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设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尚未结案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具体实施,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
1.发布信息。4月6日,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开报名。采取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4月6日——4月8日。
3.资格审查。笔试前由各单位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向社会公示。
4.确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局党组审核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5.考试。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试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程序操作,考试成绩应向社会公示。县卫健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考试保密协议。
6.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各单位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单位对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8.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集中公示,各单位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
9.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10.各单位于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三日内,将招聘人员名单报送至县卫健局人事股(纸质档和电子档均需报送),同时将招聘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临聘人员管理是自上而下的要求,是规范管理的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亲自把关,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逐步落实,服从相关机构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公平、公正、公开。
(二)严格管理。所有临聘人员不得超出临聘计划进行招聘,一律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聘用,一律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管理。聘用合同统一采用制式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三)强化监督。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沟通,同时报告县卫健局人事股。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6639331(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6623224(县卫健局)
桃源县卫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xls
桃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