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县文物保护单位专业人员人才队伍,不断改善文物保护单位的队伍结构配置,提高文物保护人才整体素质。根据《平陆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自愿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符合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9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平陆县公开招聘文物保护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公告之日为时间节点进行计算);
⑤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且正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运城市(含各区、市、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要积极扎实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安全稳妥有序地组织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 4月15日—2021年4月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携带材料(具体提供材料以岗位要求为准):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⑥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⑦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
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文物保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不限,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所有环节。
(6)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3.领取准考证
2021年4月22日-4月23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超1:5的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试卷密封,全程监控录像。笔试内容为:文物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考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五)公示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1、近三年已进入我县事业单位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人员,不得报考。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报名人数,合理确定笔试、面试地点和具体方式。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 0359-8801081
监督电话: 0359-3660158(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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