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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河津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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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7: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卫生岗位工作人员12人(差额事业编制)。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河津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所取得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5.开考比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报名人数达招聘岗位人数3倍以上的,可增加笔试环节。

6.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河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后勤楼3007房)

咨询电话: 0359-5150755

7.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需持现单位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2)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

(三)资格复审

    由河津市人民医院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招考资料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核人选,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确定考核时间后,在原发布招聘的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四)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考官为5-9人(奇数),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并签订保密协议。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成绩必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核结束后,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示考生的成绩及排名。如需增加笔试环节,则考生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2.考察  

考察由河津市人民医院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填写《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附件3)。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4)。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辞退手续。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河津市人民医院履行直接责任,市卫健局履行主体责任,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履行监管责任。招聘单位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一把手要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责任承诺书》(附件5)。

   六、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招聘单位要制定应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招聘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重大舆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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