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街道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充实城管工作力量,我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城管工作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承担夜班、周末和节假日时间的调班执勤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要求170cm以上,裸眼视力双眼均不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符合录用的其他体检标准。
6.退伍、退役军人可优先考虑。
7.无违纪违法记录,以及无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5月6日—5月13日
发布方式:通过长沙人才网等媒体网络进行招聘信息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5月6日-5月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芙蓉区朝阳街道三楼党政办307室(车站中路171号,联系电话:0731-84127008)。
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如有其他相关证件,如退伍证、驾驶证等请复印后一并携带到报名现场并填写《朝阳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第一轮面试
初审通过后参加第一轮面试。面试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第一轮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第一轮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打分排名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
(四)第二轮面试(面谈)
第二轮面试为适岗性评价,采取面谈的方式。面试官将一一与面试人员进行面谈,并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得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到体检合格人员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及派出所对其现实表现情况、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可作为拟聘用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聘用对象,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二个月,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400元,另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依法享受法定的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街道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单位原则上不提供食宿。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城管办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1-85064330。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127008
3.联系人:陈晨、李静
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