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考录用编外合同制人员4名,从事医院药剂科相关工作,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及以后出生)。
4.往届生需有二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三、招考岗位及人数
岗位代码
| 用工单位
| 岗位
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人数
| 备注
| 03
| 金坛第一人民医院
| 药剂科
| 药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4
| 有专业资格证者优先
|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金坛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窗口(金坛大道15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录用人员须承诺录用次年度必须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报名表见附件。
(二)笔试面试
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对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电话通知进行笔试、面试。
1.笔试:药学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大于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为100分。以笔试50%、面试50%权重记入最终得分,并排出名次。
(三)体检
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应聘者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录用
1.新录用人员由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试用期3个月;
2.拟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拟录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7日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福利待遇按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用工标准执行。
七、咨询电话:0519-82829363
附件:
2021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