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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选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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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1 19: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怀安县柴沟堡第一中学的办学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怀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公开选聘紧缺教师1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2名,其中语文3名、物理3名、生物3名、数学2名、地理1名,详见《张家口市怀安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职位表》。

二、选聘地点及时间

    采取赴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选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选聘条件及选聘职位所限学校(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公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括专接本、独立院校、民办本科、对口升学,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学历要求全日制公办二本及以上)。符合选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参加选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报名参加选聘,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其中报考语文教师需汉语言文学专业、物理教师需物理学专业、生物教师需生物学专业、数学教师需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地理教师需地理科学专业)。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

(三)选聘方式

赴高校选聘的方式录用各学科紧缺教师。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选聘院校和怀安县人民政府网(www.zjkha.gov.cn)和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jkrsj.gov.cn)发布公开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1、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的顺序到校实地选聘(各选聘点按选聘岗位总数依次减去前面各选聘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后的剩余岗位进行选聘);

2、报名者须填写《怀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到证、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有就业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待报名结束后,由“县选聘办”组织人员到校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试讲环节。

(三)测评

测评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选聘岗位相对应的高中教材及专业学科知识。试讲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选聘下一环节。

试讲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依次选取:学历高者→应届毕业生。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岗位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县选聘办”指定的县(区)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试讲、体检、考核情况,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www.zjkh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办法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按照现有教师落实工资、社保等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需在柴沟堡第一中学服务期满5年后(含1年试用期)办理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公告由怀安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3—7832482(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3—7823668(怀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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