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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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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2 18: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培养培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艺术教育及学前公共服务类师资人才的重要基地。

根据学校的办学需求和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紧缺型硕士研究生人事代理人才8名。被录用人员与学校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且严格执行国家社保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本次招聘工作将委托学校招标签约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现将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本次计划招录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型人才8名(岗位条件见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1: 口语教师兼行政工作人员1名

岗位2:书法教师兼行政工作人员1名

岗位3:行政岗位心理咨询师1名

岗位4:专职辅导员兼行政工作人员1名

岗位5:附属幼儿园行政岗位园长助理1名

岗位6:财务工作人员2名

岗位7:校医1名

二、招聘原则及报名基本条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定力;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宏观的专业视野、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刻苦专研的精神;善于沟通交流,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及相关处分记录,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

5.曾经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

6.不符合学校招聘对象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具备应聘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一) 组织报名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及报名渠道: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http://www.taiyuanyouzhuan.com)

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www.hjrlrc.com)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日正常报名)

4.报名地点: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旗下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点击此处导航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山西综改示范区马练营西路与电子街交叉口往北300米路西(融鼎御品北区1002商铺。乘车路线:877路公交终点站—经济开发区站),下车往东步行电子街马练营西路(融鼎御品北区1002商铺)。

5.网上报名流程:(点击查看网上报名解读说明

1)  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红杰招考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报名后会弹出相对应的招聘公告,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阅读完成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

2)  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红杰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格式为jpg图片格式,然后使用压缩软件将图片压缩为50-90kb之内),图片按照规定压缩成功后,按照相对应的上传格式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

3)  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初审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31日接受用工单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将于当日晚6点前在“报名网”上公布通过人员名单。

6.报名时需要携带材料: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1)本人健康码、行程码,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带原件并附复印件2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

4)学信网打印二维码学历认证2份;

5)个人简历复印件2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2份(关注微信“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打印);

7)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件等)。

8)报考费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报名成功后报名费恕不退还);

9)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报名费拒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初审合格者,提交学校“招聘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2.由学校“招聘办公室”负责对初审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2021年5月31日。复审合格者,上报学校“招聘领导组”审核。

3.经学校“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通过后,确定入围参加选拔名单:然后转交“人力资源公司”制作并发放“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2021年6月3日至6月4日至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自主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用人单位要求组织实施。

1.  笔试时间:2021年6月6日上午9:00-10:30

2.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  笔试具体安排及考场号:

将在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www.hjrlrc.com)、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红杰人力微信公众号、红杰人力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也可电话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如遇疫情特殊要求,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4. 笔试内容:

1)岗位1:口语教师兼行政工作:

播音主持、表演艺术、戏剧编导、人文科学素养、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

2)岗位2:书法教师兼行政工作:

中国书法史、历代书法名家,书法技法理论、人文科学素养、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

3)岗位3:行政岗位心理咨询师:

心理咨询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学生工作等相关内容

4)岗位4:专职辅导员兼行政工作:

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

5)岗位7:校医:

医护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学生工作等相关内容。

5. 笔试形式:

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通知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6. 入围面试办法:

1)口语教师兼行政工作人员按笔试成绩1:3从高到低入围面试

2)书法教师兼行政工作人员按笔试成绩1:3从高到低入围面试

3)行政岗心理咨询师,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按笔试成绩1:3从高到低入围面试

4)专职辅导员兼行政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5)附属幼儿园行政岗位园长助理、财务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

6)校医工作人员,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按笔试成绩1:3从高到低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7)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领导组”会议审定后,由人力资源公司通过报名相关网站对外发布公示信息

(四)面试

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用人单位要求组织实施。

1.  面试时间:2021年6月7日

2.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具体安排及考场号:

将在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www.hjrlrc.com)、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红杰人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考生也可通过电话向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咨询)。如遇疫情特殊情况,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4. 面试内容:

1)口语教师兼行政工作人员:

①自我陈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陈述,围绕做好任课教师及行政兼职工作来进行陈述,突出自身优势特长,陈述时间5分钟。

②现场述课:随机抽取一个内容进行述课,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训练、儿童剧表演训练、朗诵训练、演讲训练、讲故事训练等,准备时间为20  分钟,述课时间10分钟。

③片段表演:提前准备一个片段的表演,充分展示自身在口语及表演方面的专长,表演时间为10分钟。

④现场答辩:评委针对陈述、述课和表演环节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2)书法教师兼行政工作人员:

①自我陈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陈述,围绕做好任课教师及行政兼职工作来进行陈述,突出自身优势特长,陈述时间5分钟。

②现场述课:随机抽取一个内容进行述课,内容包括中国书法史、书法技法理论等,准备时间为20分钟,述课时间10分钟。

③书法展示:请自备材料工具,现场进行书法展示,展示时间为10分钟。

④现场答辩:评委针对陈述、述课、展示环节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3)行政岗位心理咨询师: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

①现场陈述,结合自身工作和优势,针对心理咨询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进行陈述,围绕做好高校学生心理咨询的具体方法和举措。陈述时间8分钟。

②现场答辩,针对陈述环节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4)专职辅导员兼行政工作人员: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①现场陈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陈述,围绕做好高校辅导员及行政兼职工作来进行陈述,突出自身优势特长,陈述时间8分钟。

②现场答辩,针对陈述环节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5)附属幼儿园行政岗位园长助理:

①现场陈述,结合自身工作和优势,针对幼专附属幼儿园需求进行陈述,围绕做好幼儿园发展及管理的具体举措、创新点及成效。

陈述时间8分钟。

②现场答辩,针对陈述环节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6)财务工作人员:考察财务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①现场陈述

围绕做好财务工作的具体举措。陈述时间8分钟。

②现场问答

针对陈述环节进行现场问答,问答时间5分钟。

7)校医工作人员:考察医务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①现场陈述

围绕做好学校医务工作的具体举措。陈述时间8分钟。

②现场问答

针对陈述环节进行现场问答,问答时间5分钟。

5.  面试方式:以评委现场提问及本人现场抽题回答等方式进行。

6.  入围政审、体检办法:

报考岗位3、岗位4、岗位7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政审、体检的拟录用名单。

报考岗位1、岗位2、岗位5、岗位6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政审、体检的拟录用名单。成绩并列的,可通过现场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名单,提交学校“招聘领导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公司向社会公布拟录用名单。如遇疫情特殊要求,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2021年6月8日-6月14日

拟录用人员将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公司在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山西红杰人力人才网(www.hjrl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六)政审体检: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

进入政审环节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学校、单位或街办(社区)等的政审材料,报学校“招聘办公室”进行录用前审核,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同步由人力资源公司按《高等学校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拟录用名单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公布。

(七)岗前培训并签订录用合同:2021年6月17日-6月18日

1.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1年6月17日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公司牵头,根据学校用工部门需求,对录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2021年6月18日,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将被录用人员派遣到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要求被录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派遣合同。

2.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签合同时,需提交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签合同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1.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被录用人员提供管理、发放工资、代缴“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与学校在编硕士生相同,暂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将按照《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职人员岗位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约正式录用。

3.正式录用人员与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享受学校在编硕士生的基本工资、相应绩效及在编教职工享有的取暖补贴、精神文明奖、双拥奖、工会福利、带薪寒暑假等福利待遇。

4.正式录用人员一个聘期为3年,按签约时间计算。聘期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优秀的,从下一聘期开始,学校将参照初级岗位晋级标准,进行基本工资调整;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退回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5.正式录用人员,有资格参与学校行政职务的晋升,所有行政职务均只在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认可,同时享受职务晋升后应有的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录用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发布信息网站和咨询电话

本公告将在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红杰人力人才官网等网站同时发布;相关招聘信息,也可电话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525487788(微信同步) 0351-7656999 /6979666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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