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为充实中心站和海洋业务技术人员队伍,我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劳务派遣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隶属于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事业单位,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书、测绘资质证书(丙级)、海域使用论证乙级证书,具有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预警报、海洋灾害评估、海洋环境评价、海域使用论证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公正数据的资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办公室财务人员1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2、信息室测绘员1名,主要从事海域海岛、生态修复监测、横向技术服务、遥感解译、围填海竣工测量、养殖用海调查等工作;
3、平潭海洋站监测员1名,主要从事海洋基础观测、监测工作。
(二)招聘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自公布之日起2周)按照我单位要求将应聘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邮件至xmrsk@ecs.mnr.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请勿重复投递)。
(二)网上提交以下应聘材料:《2021年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以及能证明本人在校或者工作期间的相关业绩材料(含发表论文、参与课题、项目证明、工作能力介绍等)、联系方式。
(三)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招聘条件筛选,入选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仅专业技术岗)、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五)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确定录用人选。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派遣制用工:由人才服务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厦门中心站工作。
(二)待遇:聘用人员与同类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同工同酬。“五险一金”按属地化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三)试用期为二个月。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考试开始后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考生于近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四)单位地址:厦门市环岛东路3909号。附近公交车站点为台南路口,地铁站点为2号线何厝站(1号出口)。
(五)咨询电话:0592—5905386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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