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之间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5.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1《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辅导员、行政人员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三、有关规定与要求
(一)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在党政处分期内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执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如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相关待遇
录用的人员以非事业编制聘用为主,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工资、职称评聘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包括:
1.《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报名表》附件2;
2.《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5.就读院系党组织或所属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供);
6.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组织或班团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供);
上述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hbjrxy123@163.com,邮件主题须按照“岗位+姓名”,如“辅导员岗+张三”的格式命名发送。所有附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序,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命名。提交材料参考模板详见附件4。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截止到2021年6月15日。
(四)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入围人员。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2-3338054
附件1: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辅导员、行政人员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附件2:《河北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报名表》
附件3:《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应聘人员汇总表》
附件4:提交材料模板
河北金融学院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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