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唐县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县医院会同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唐县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任职资格、户籍等。
5、《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具体要求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包括: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行政审批局认定被列入黑名单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设A类和B类,当B类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时,多余名额全部调整到A类相对应岗位。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6月13日12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1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6月12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txrmyy001@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于2021年6月18日至6月19日9:00-17:00,登陆事业单位报名专题自行从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医学类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题型包括相关业务客观题和主观题。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具体安排为:14:00—16:00《公共基础知识》; 16:30-18:00《职业能力测验》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后严禁将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6月21日左右登录唐县政府网及唐县人民医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县卫健局监督下由唐县人民医院负责,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5日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地点:唐县人民医院第一会议室。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上述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取消资格,并在同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2021年6月28日,复审合格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唐县人民医院第一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依据进入面试的人数组建评委组,每组评委由7名包含本专业的老师担任。
1、面试时间: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由县卫健局会同县医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县医院会同县卫健局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唐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当B岗位招聘不足时,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岗位类别调剂到A岗位,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县医院用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县医院和县卫健局公章,提供本人档案,由县人社局审批并报保定市人社局备案。经县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数管理,办理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
4、按规定与县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笔试、面试环节原则上委托外地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委托的第三方应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保密协议。
4、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县医院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唐县卫健局: 0312-5640117
附件:
唐县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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