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二类职业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和全省首家肾脏移植定点医院,承担着全省职业中毒及各类生活、药物、农药中毒救治工作,担负着全省产业工人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健康体检和监护任务。职业病防治、肾移植透析、高压氧治疗等技术优势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其中肾移植透析中心是山西省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高压氧治疗中心、职业中毒科、肾内科是省级重点专科。还承担着山西省高压氧医学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山西省血液净化通路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
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级职称人员。为做好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五)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 医、科研岗位
| 10
| 45周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 医师
岗位
| 10
| 5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21年12月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邮箱:sxeyrsk@126.com)
3.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xeyrsk@126.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审查
我院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医院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考核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我院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薪资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临床水平或科研成果突出。
安家补助费:30万元
科研启动费:15万元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安家补助费:20万元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优秀博士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正高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安家补助费:30万元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以学科带头人引进。
安家补助费:40万元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安家补助费:50万元
科研启动费:30万元
4、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且以学科带头人引进。
安家补助费:60万元
科研启动费:40万元
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正高专业技术人员,与我院签订合同书后,可享受我院人才引进政策。安家费分5年发放完毕,科研启动费每年资助10万元;提供适当的专业技能培训及进修机会;优先解决职务、职称;协助被引进人才安排其配偶的编外工作及子女就学,协助办理调动及落户等手续。
六、工作纪律
为保证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0351-7553532
监督电话:18834814605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