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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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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4 18: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导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3.报考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院系学生组织负责人、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学校主管学生教育部门开具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序 号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专业

性别

备注

01

辅导员01

2

教育学类(心理学相关)、计算机类(含科学与技术类、软件技术类、网络技术类、信息管理类、硬件技术类、专门应用类等)、中国语言文学类、马克思理论类、政治学类


入驻

男生公寓

02

辅导员02

2


入驻

女生公寓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大学人事处和至诚学院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明确如实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1),加贴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各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其他认证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学生干部证明;

(8)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9)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附件2《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统一按A4纸大小、左侧装订;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发电子邮箱(1804223794@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28日24:00前将上述材料通过快递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寄达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人力资源部。以快递和邮件寄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审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至诚学院网站。

六、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校相关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参加应聘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待遇

1. 拟聘人员为编制外人员,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统一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同类在职人员水平发放;

十、联系方式

1.电    话:0591-83788602 林老师、潘老师,0591-83750201 黄老师

2.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北门行政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3.邮    编:350002

4.电子邮箱:1804223794@qq.com。

十一、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应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707756

附件: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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