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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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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1 18: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手续。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5、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相应资格证书;

6、报考年龄以《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要求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设置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为服务山西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是指下列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到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三)应届生报考条件: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9、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参加反动组织、集会、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8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便民查询栏-人事考试入口。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2021年8月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时须注意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执行。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2021年8月3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3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原则上取消。岗位调整按照省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后,将核准实施方案报市卫健委批准、市人社局备案后实施。

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2021年8月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和补报名

岗位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进行改、补报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相应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5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5日10:00—13: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8月5日14:00前查询。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后转入一般性岗位,经批准、备案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进行补报名。补报人员可于2021年8月6日9:00—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补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6日9:00—18: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8月6日18:00前查询。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6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改、补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补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改报、补报,或改报、补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8月4日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1年8月9日12:00前到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须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8月11日9:00——2021年8月14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网报技术机构(0352-7930260)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本次笔试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2021年8月14日9:00——11:00。

笔试科目:

(1)中医岗:《中医学基础知识》

(2)其他岗:《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见准考证。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三日后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携带服务基层相关合格证书。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且只递补一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按照1:3的比例,若同一岗位最后2名以上应聘者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依据每名考官给考生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有效分平均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个人面试成绩试后在候分室公布。

面试结束后,以各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确定排名,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岗最后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后,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检查情况按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信息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公告咨询电话:0352-5553580

网报技术电话:0352-7930260

监督电话:0352-555613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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