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538|回复: 0

福建宁德市公安局招聘60人公告

[复制链接]

703

主题

705

帖子

103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033
发表于 2021-7-28 18: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宁德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编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其他

01岗

交警支队女子骑行队

40名

身高160cm(含)以上

02岗

交警支队罗江考试中心

20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二)宁德市户籍,年龄18至40周岁(即在1981年7月21日至2003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三)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21日前取得)。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7、有明显纹身疤痕、残疾、传染性疾病、吸毒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8月11日

2、报名地点:宁德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5楼509)

联系电话:0593-2972355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系退役士兵的应提供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并提前下载注册“闽政通”APP,申领本人“八闽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的人员方可报名。

(二)笔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不指定考试参考书。

(三)面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以微信群或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五)体检、政审

1、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以下简称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半年内有效,若有人放弃录用或辞职,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成员情况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五、福利待遇

01岗工资待遇月均4400元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02岗工资待遇月均3600元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和体能检测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政审的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进入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3年内不得参加宁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

(三)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四)食宿自行解决。

(五)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由我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宁德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5 04:40 , Processed in 0.04964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