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为切实补齐补强我区师资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相应岗位考试,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
7、已聘用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不得报名。
(二)所有资格条件的认定、加分规定及资格复核、体检、考核要求等均参照《2021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聘方式
在招聘报名时间截止时,按“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给予聘用。
相关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龙文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稿发送至bgs2165807@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粘贴相片)交龙文区教育局人事职改股,逾期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经现场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4栋,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期间,龙文区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成绩报告单(注明账号及密码)。
(2)身份证及户籍簿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证明)。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5. 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 体检工作由龙文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龙文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应聘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龙文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应聘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1.用人单位与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存入聘用教师个人档案。
2.非在编聘用制教师由用人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和单位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及规定职责的、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可根据师资需求情况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
非在编聘用制教师与龙文区在编教师享受“同工同酬”, 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按相关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办理。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咨询电话:0596-2638810;应聘者要及时关注浏览“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wq.gov.cn/)的“公示公告、教育信息”栏公告。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自行佩戴口罩、提交八闽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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