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历经百余年传承发展,学校业已建设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聘院士10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6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5名。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入选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创新创业50强高校,荣膺首批“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和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发布。
1.网络报名
学校开通硕士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接收应聘者投递应聘材料(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网络服务大厅—硕士招聘系统:http://renshi.tyut.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8:00。
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后择优初审筛选,对通过初审筛选者,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确认及测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筛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复审,相关材料和证件如下(按顺序装订):
①《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须在硕士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样表见附件2);
《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②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已毕业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③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主要教学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国内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国(境)外毕业生提供未就业承诺书。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确认环节主要确认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相应专家组(3-5名)进行认定。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学校人事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等。
3.招聘测试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组织招聘测试。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达5:1,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考核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笔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考核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按加试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考察
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学校、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要进一步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应聘资格和档案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考察方法: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39,山西省教育厅0351-3046863,太原理工大学监察室0351-3176031。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太原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2017.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enshi.tyut.edu.cn/
招聘联系人:陈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408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2.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pdf
太原理工大学
2021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