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 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冀人社规〔2016〕1 号)等文件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 名,其中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6 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青龙满族自治县常住户籍的人员(以公告发布之日户籍信息为准)进行招聘。其中,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 (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主管
部门 | 招聘
单位 | 单位
性质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岗位条件 | 学历低限 | 专业 | 其他条件 | 青龙满
族自治
县市场
监督管
理局 | 青龙满
族自治
县综合
检验检
测中心 | 财政性
资金基
本保证 | 检验化验
A(专技) | 2 | 大学
本科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 [tr][/tr][tr][/tr]检验化验
B(专技) | 2 | 大学
本科 | 不限 | 从事检验检测 2 年
及以上工作经历 | [tr][/tr]抽检
(专技) | 2 | 大学
专科 | 计算机类、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 经常下乡采样,适
合男性; | [tr][/tr]青龙满
族自治
县卫生
健康局 | 青龙满
族自治
县疾病
预防控
制中心 | 财政性
资金基
本保证 | 公共卫生
(专技) | 2 | 大学
专科 | 预防医学、
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证书 | [tr][/tr][tr][/tr][tr][/tr]医学检验
(专技) | 1 | 大学
专科 | 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
技术士职称 | [tr][/tr]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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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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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其中检验化验 B 岗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 2021 年 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 12 个月计为 1 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8月11日通过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inaqingl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8 月 16 日 9:00 至 8 月 17 日 16:00
报名地址:县人社局西侧二楼大厅(县城祖山路 256 号院内)
2.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 2),同意并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按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报名。
(3)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 录 网 站 自 行打 印 ,网址:http://www.chsi.com.cn)及自行填写或打印的《考试报名表》(附件 1)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检验化验 B 岗人员提供)到县人社局二楼西侧大厅报名,同时提交近期免冠 1 寸同版彩照5张(背面写清姓名,其中一张贴在《考试报名表》上)。
(4)报名咨询。应聘人员现场扫描加入指定微信工作群。笔试、面试、体检等信息将统一在微信群发布,报名人员在群内签收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335-7159306。
3.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并保证畅通,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 18 日 9:00至 12:00 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地址:县城祖山路 256 号院内东侧四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主要测时事政治、法律、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等方面。职业能力测验部分主要测试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答题时间 120 分钟,满分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 8 月 23 日前在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不高于 2:1 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反应、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60 分。面试评委全部由外地聘请,面试成绩最后得分的计分办法为去掉一票最高分,去掉一票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有效成绩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笔试、面试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 2 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于面试次日在县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组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 1 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人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 3 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提前认真阅读《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 2),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准时参加报名、笔试和面试。
2021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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