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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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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3 18: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组织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序号01-21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序号22-24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个岗位2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采取电脑端和手机端在线报名的方式

  1、电脑端报名方式为:登录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求职招聘”下“事业单位招聘”版块,报名—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2、手机端报名方式为:关注“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服务”中的“公开招聘”,报名—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准考证(须电脑登陆)—参加笔试。

  (二)时间安排

  1、8月14日—8月25日:报考者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5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进行电脑端或手机端报名,报名成功两个工作日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通道于8月26日0时整关闭。

  2、8月26日—8月28日:被招考单位拒绝报考的报考者,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网上申诉。申诉通道于8月28日18∶00关闭。

  3、8月31日—9月3日: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系统于9月4日0时整关闭。

  4、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报考者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注意事项

  (1)笔试时间:9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将通过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

  (3)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4)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考生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考生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2)。

  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5)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1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于笔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本次考试所有事项安排请关注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体检

  1、在合格线上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联系方式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所有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或“福建省交通运输人才职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与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87077332。

  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0591—87850737  韩先生     

  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0595—87777138  林先生

  省交通保障中心:0591—87078795  岳先生

  省交通质安中心:0591—87077769   李先生

  省交通经济信息中心:0591—87077916   池女士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督电话:0591—87077832。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电话:0591—8707814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1、2021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核酸检测机构查询

      3、2021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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