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招聘12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2名,其中:综合办事人员岗位5名,窗口工作人员岗位4名,城管工作人员岗位3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综合办事人员01
| 5
| 18-35周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窗口工作人员02
| 4
| 18-40周岁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城管工作人员03
| 3
| 18-40周岁
| 不限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需夜间值班、周末加班,工作强度大
|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毕业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6、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
7、责任心强,配合度好,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8、服从工作安排,平时能适应加班、晚上夜班、周末节假日值班等;
9、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10、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4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qbwzp@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报考者可在笔试结束五天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城门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成绩。
(二)面试
按招考人数3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如人数未达比例要求,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标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计生、综治和公安部门审查条件。
七、聘用
(一)拟聘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福利待遇
人员待遇按照城门镇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约2900元/月(含单位缴交五险,工作每满1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以及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食宿自理;
3、试用期工资为人员薪资总额的90%。
八、其他事项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83499118,联系人:城门镇人民政府组织组;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26134 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本公告由仓山区城门镇组织组负责解释。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