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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3名

2015-9-18 00:3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01| 评论: 0

摘要:   2015年宁波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9月17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3名

  2015年宁波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9月17日讯: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消防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要求男性;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要求为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消防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0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墙头镇人民政府一楼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74-65810097。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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