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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和平区党建专职工作者招聘18人公告

2018-10-15 15:1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864| 评论: 0

摘要: 为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工作者18名,为做好相关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 ...
2018年天津市和平区党建专职工作者招聘18人公告

为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工作者18名,为做好相关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天津市户籍(不含学校集体户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三)热爱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6日至2000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八)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九)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四)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五)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六)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七)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注:党建专职工作者详细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发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和平区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决定聘用由和平区民政局负责实施。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数量的将按照比例减少招考职数或不开考。

四、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社区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实务。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6日24:00。考生同时关注笔试准考证上的相关须知。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考试服务费不予退还。

3、2018年11月2日9: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退出现役证(岗位2需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1月7日9:00—11:30,

现场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

(三)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现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不予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8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24:00。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资格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11月21日在报名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按照各岗位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体检人数未能达到招考人数比例的,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工作由和平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体检工作由和平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见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和平区民政局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纳入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生活补贴待遇按照《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23451036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党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和平区民政局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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