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康镇坪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30人)
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人民陪审员实际,经镇坪县司法局、镇坪县人民法院、镇坪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18年全县共选任人民陪审员3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并征求本人意见。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3.组织推荐。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三)报名时间:全县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拟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23日。 (四)报名地点:镇坪县司法局401办公室 (五)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3.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8822540??? 特此公告。 镇坪县司法局 镇坪县人民法院 镇坪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2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2-26 20:06 , Processed in 0.059069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