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红河州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招聘公告
根据用工需要,本着“公平、公开、择优”的招录原则,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税收协管员2名,主要从事税款征收、税收管理内务工作,劳务派遣服务单位为红河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类、会计类、财税金融类优先); (二)年龄35岁以下; (三)性别不限; (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四)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五)现役军人、在校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六)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经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组织报名、面试、体检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 (二)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者与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红河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工作(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4号);每人每月工资2700元(含“五险”中个人缴纳部分); (三)食宿自行解决。 四、体检 (一)体检的项目为常规体检+尿吗啡; (二)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三)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五、报名、考试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户口册、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及网络邮箱报名同时进行; (四)现场报名地址: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0号(招聘求职)窗口 ; (五)网络邮箱报名:请下载填写《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Q邮箱180372548@qq.com,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红河州税务局劳派人员+本人姓名; (六)联系电话:杨老师 0873-3659929、15287311492; (七)报名者须认真对照本简章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八)此次招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蒙自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所 2019年5月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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