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招聘教师12名
2015年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方案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5年9月24日讯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1983年,为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郑州市北环路10号。2002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批准,省民族中专学校与郑州轻工业学院合作办学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目前,学校以高职为主,兼有传统特色的中职教育。高职开设应用阿拉伯语、国际商务(阿拉伯商务方向)、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商务英语、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开发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12个专业;中职主要是商务阿拉伯语和清真食品专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校招聘计划的制定及招聘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2名教师。详见附件《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科在26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mzzyxy.com/)发布招聘信息。当招聘信息不一致时,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10月11日。 公开招聘方案公布后,后续的相关信息和事项将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应聘者应及时阅读相关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查阅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东段10号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于燕,咨询及联系电话:0371-65713173、0371-65719733。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以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2016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者是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所有报名者都需填写《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前3天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在省人社厅、省民委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所需的相关综合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若出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各招聘岗位面试均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试讲分数和专业技能操作分数各占面试总分数的50%。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 入围面试人员为少数民族的,面试成绩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入围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以笔试成绩顺延递补。面试当天,若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而又因时间所限无法通知人员递补的,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面试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有2人到场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首次就业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如被录用,待获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后办理入编手续。 由于所需证件不全无法办理入编手续的被录用人员,后果由个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进人纪律的通知》(豫人社〔2014〕32号),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组,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咨询电话: 0371-6713173、65719733(省民族中专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1-69699507(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 0371- 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报名表:017b86fbd349d7cb6fc9a10aedb17dff.zip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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