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19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红河州卫生监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红河州内城镇居民户口(需提供户口册),蒙自户口优先; 4、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创业证》已年审人员; 5、享受城乡居民低保(须提供低保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1.卫生监督协管1名,能熟练操作电脑,文秘、卫生及法律专业优先。2.政务窗口接件员1名,能熟练操作电脑,计算机专业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布方式:网上发布。 (三)报名方式:采取到用人单位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近期数码免冠照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2份)由本人提交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办公室。(蒙自市天竺路69号407室)(联系人:张红梅,手机13097424010、刘琼,手机13988065320,办公室电话:0873-3735803)。 (五)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办法、步骤和内容 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等办法进行。 (一)资格审查 由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以面试总成绩高低排名最终确定人选,并在1个工作日电话告知本人。面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待遇 (一)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每月1500元; (二)试用期满后,如录用工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含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五种保险)。半年后可纳入工会会员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一年满后,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增加工资待遇。 七、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为一年,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续聘。因工作失误,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解聘。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红河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2019年9月4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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