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许昌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5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近1700亩,现有教职工1565人,其中专任教师1334人,副高以上职称410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1077人。学校举办有65个本科专业和14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有14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是一所理工为主、多科协调、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组织、人事、教学、纪检监察的学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 6.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许昌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许昌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xcu.edu.cn),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许昌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26),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韩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374-2968820,297338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艺术专业加试等。试讲(非艺术专业60分,艺术专业40分):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内容自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答辩(非艺术专业40分,艺术专业30分):采用演讲、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艺术专业加试30分。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4-296882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4-2962856(学校纪委) 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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