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红河州金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经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 1.人数:2名(男女不限);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国土管理类、地理科学类、地质科学类、林学类、测绘测量类、建筑管理类、建筑工程造价类、建筑工程监理类、会计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类。 二、招聘条件 1.报名者必须具有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户籍;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能正常履职,遵纪守法,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年龄在22周岁—35周岁。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金平县行政中心2楼 金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电话:0873—3041752; 联系人及电话:官朝洪—13887570952。 (三)报名要求 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提交个人简历1份; 3.提交个人近期2寸同蓝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1份。 四、体检 1.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实际需要选择2名确定为体检对象; 3.体检由金平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被告知体检结论起3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1.受聘人选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首聘服务期限必须达2年,合同期内离职者(除参加国家省、州县统一招考被录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应承担违约责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工资待遇:个人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 4.根据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岗位需要,从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阅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了解后,经体检合格,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择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相关工作。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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