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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张掖高台县公安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男性37名,女性3名)

2017-6-3 19:0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45| 评论: 0

摘要: 2017年甘肃省张掖高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辅警40名(女性3名),其中: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岗位2 ...
2017年甘肃省张掖高台县公安局招聘4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男性37名,女性3名)

2017年甘肃省张掖高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辅警40名(女性3名),其中: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岗位20名(女性2名),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岗位20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具有高台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在公安协勤岗位协警和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1999年5月31日至198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和现在公安协勤岗位的协警和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公安协勤岗位需由县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

  5.身体健康,服从分配、热爱公安辅警工作;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人员;

  3.曾因吸毒、酒驾被处理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5.曾因涉嫌故意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公安类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当前在公安系统从事协警工作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102办公室(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东门进入)。

  3.报名要求:辅警岗位实行定向报名,分巡特警辅警和交通管理辅警两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退伍证、公安协警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填写《高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人员于6月16日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百分制记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

  2.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男性、女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分别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若达不到1:2时,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当场亮分,着重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胜任岗位的其他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巡特警辅警和交通管理辅警两个岗位的总成绩分别进行统计和公布(分性别)。

  4.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方案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另行制定。在体能测试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考核: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岗位的能力及工作学习经历和实绩。

  体检、考察考核工作中发现不合格的,取消本人聘用资格,缺额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程序依次递补,直至达到招聘人数。

  (五)聘用管理

  1.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并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

  2.此次聘用的辅警属临时性岗位用工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 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的工资约为2500元/月,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0936-5936519

  投诉电话:县公安局纪委:0936-5936538

  高台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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