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园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2002年5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和乌昌石城市群中心区域,土地面积340.7平方公里,是目前国内土地面积最大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被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在全国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中荣获第一。 园区地处乌昌半小时经济圈,位于乌昌石城市群的核心地带,东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距乌鲁木齐高铁站23公里,距乌鲁木齐28公里,312国道、第二座欧亚大陆桥、乌奎高速公路和“三北”高速穿境而过,城市配套完善,人居环境优美,临空、交通畅达,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节点。 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是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建制,设立一级财政和金库,依法行使县级计划、财政、外贸、规划、建设等经济行政管理权限,集中办公、高效决策,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机制,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园区现有中国农业科学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国家瓜类工程技术中心、国家棉花产业联盟、国家西部果业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50多个,与7位两院院士开展深度合作,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6个,建成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5个,推荐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高层次人才1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10人,引进博士后12人。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7.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薪酬待遇 面议。 3.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4-2320499 联系人:刘女士 邮箱:624718626@qq.com 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新疆大剧院旁)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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