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和海淀区2020年社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立足学院路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海淀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8〕13号)以及《关于认真做好海淀区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海办发〔2018〕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院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党员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 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学院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党员社区工作者38人。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6.党务专职工作者负责组织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服务与管理、开展区域化党建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集体户口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6.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6日之后,2002年6月16日(含)之前出生); 7.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获得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均可优先考虑。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8日在公招网发布公告。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至2020年6月29日下午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以笔试通知公告为准。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工作日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68771303、68771319、68771389。 工作日政策咨询电话:62320675 62320660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准考证打印通知于2020年7月3日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7月3日9:00至2020年7月6日17:00考生登录公招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不予许参加考试。 笔试通知:暂定2020年7月14日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发布笔试考试通知,通知包括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成绩发布时间等。请考生及时查看笔试通知,并按照通知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2.笔试 党员社区工作者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笔试通知为准。笔试当天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查询个人“健康宝”和当天体温,如若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正式笔试通知为准,考生及时关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并查看个人笔试成绩。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到海淀区学院路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成绩通知。资格复审当天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查询个人“健康宝”和当天体温,符合要求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学院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党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7)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9) 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10)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查询个人“健康宝”和当天体温,如若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学院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当天,严格落实北京疫情防控要求(查询个人近14天行程,查询个人“健康宝”和当天体温),符合要求者,参加体检。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党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定)》的通知(海社委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及时关注公招网公告,并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学院路街道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党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学院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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