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驱动,资源集成、供需发力,大力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社会实践经验,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珲春市人社局拟开展2020年第二期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2.16至24周岁失业青年。 二、报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用工备案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 5.具有见习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7月24日。 报名地点:珲春市政务中心1楼B区5号窗口 四、报名方式 为方便报名申请,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线上报名需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crc0222@163.com信箱,线下报名需带齐下列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即可。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6至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就业创业登记证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省内外县市户籍人员可到常住地所在社区办理。 2.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填写完整的《吉林省珲春市就业见习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1)。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限:3至12个月。 见习待遇:见习期间,由财政部门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失业青年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每月按照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即高校毕业生每月见习补贴不低于2528元,失业青年每月见习补贴不低于1896元。 六、其它事宜 1.各见习基地将采取面试方式招募见习人员; 2.见习期间由各见习基地按照正式职工的相关制度进行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安全管理、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 3.从报名到见习活动结束,见习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避免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等情况。 咨询科室: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 咨询电话:0433-8176089 附件: 附件1:吉林省珲春市就业见习人员备案登记表.doc 附件2:珲春市2020年第二期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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