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第一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相关事项给予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方针,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招聘我县第一小学教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确保学校师资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学科教师: (1)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音乐、美术岗位可放宽到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学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3)年龄30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骨干教师: (1)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40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2)10年以上工作经验,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县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或同层次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 (4)教育教科研成果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教育事业;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4.已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5.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我省在编的教师报考需取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期相关招聘事项均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09:00至7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04 4.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 《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填写完整亲笔签名上传图片(下载附件2); ②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 ④ 学历证书(2020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准予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认证报告,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所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如未能按时提供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⑤ 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按照附件1的要求上传材料; ⑥ 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 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 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考试 1.普通学科教师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人数超过1:3的(含1:3),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拟入围面试人员需打印《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相片2张、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由所在社区或居委会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骨干教师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报考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5)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6)如出现骨干教师岗位空缺,其学科岗位调整到普通教师岗位,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递补。 3.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委托第三方实施。 (四)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近2个月以内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即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县政府审批。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地区招聘);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可续聘,连续两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随意调动工作。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根据现有职称(职务)档次按我县同等教师待遇办理。 4..聘用的骨干教师,凡签约5年以上者,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已发的安家费全额退还发放部门。 5.聘用人员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留着原籍也可迁入我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我县,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 6.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学校报到上课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教师招聘规范流程操作,不得徇私舞弊,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由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联系电话:0898—85529009)。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755313 附件: 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2.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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